如何起诉13年的"公仆"。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6 11:11:13
记得小学时候(我当时11岁),我上骑着一辆无牌单车去学校,在回家的途中突然来了一辆面包车停在我身边,下了两个人二话不说直接抓住

我和单车就往车他们的面包车里塞。当时我非常紧张,以为遇上了拐骗儿童的匪徒。他们在车上直接就责问我是哪里人,做什么的等等,当时

还打了我一把掌。好在不久他们的车直接开到了派出所,我才没那么怕。他们就像审问犯人一样,叫我蹲下来问话。当晚家人来了才把我放了

,没有任何罪名,但是单车被扣下了。(除了单车,他们没得到任何好处)

以上我想问:1.事情已经隔了13年了,我还可以起诉当年打我的所谓"人民警察"。他的相貌我一辈忘不了。
2.如果可以起诉的话需要什么程序。
3.从这中间可以起诉当时的派出所及"公仆"什么罪名?
4.审问话的时候是否可以让一个只有11岁的孩子蹲下。
谢谢

1.已经过了法律追诉期(1、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,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; 2、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,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; 3、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; 4、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。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,仍然可以追诉。),所以即使确定他们已经犯法,也已经不能追诉了.

2.如果没有过法律追诉期,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,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.
3.非法拘役罪、非法占有罪。
4.当然不能,即便是成人也不能,这是对公民人格的侮辱。是派出所常见的陋习。

我能理解你的心情,人格上被侮辱十分痛苦,有这种侮辱却无处申诉更是痛上加痛。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十分缓慢,为君一哭!

你所说的起诉是指行政诉讼.
当年的警察的行为肯定涉嫌违法行政:打你一把掌,象审犯人一样审问你,让你蹲下来问话等,但警察的行为没有涉嫌犯罪.你当年如果对警察的行为不服,可由你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向这个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,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对你的处罚.
只是现在已经事过境迁,无论是提起行政复议还是向法院起诉,都已过了时效,所以你还是把那个所谓的所谓"人民警察"驱逐出你的脑海,不要让这个丑陋的形象玷污你年轻而纯洁的心灵了.

挽弓射虎 这样的专家笑死人了.警察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,当然涉及犯罪,用得上司法起诉了.

而且派出所根本没有对楼主作出任何行政处罚,譬如罚款,行政拘役等,提起行政复议,复议啥呢?

并不是所有涉及执法人员的问题都是用行政诉讼去解决的,难道警察强奸人、杀人也仅仅用行政起诉?

没关系,信访不受时效限制,向有关公安局反映就是了。

时效已过很麻烦了